北上買餸小心,不是所有東西都帶得!2種食材港人最易中招 最高罰5萬元及監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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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中港兩地恢復正常通關,不少港人選擇北上購物和買餸。然而,攜帶某些食材回港可能會觸犯法例,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本文為您整理相關注意事項,助您安心北上消費。

兩種最易違規食材

根據香港海關數據,最常見的違規個案有以下兩類:

  1. 生蛋類:約28%的違規個案涉及攜帶生蛋回港,包括土雞蛋、溫泉蛋、皮蛋等。
  2. 未煮熟的火鍋配料:如生餃子、雲吞、肉丸等未煮熟的肉類製品。

可攜帶入境的食材

  1. 海鮮:活大閘蟹、游水魚、活蝦、活貝等均可帶入境,但須符合「自用」要求。
  2. 蔬果植物:可自由攜帶入境。
  3. 已煮熟的肉類:以滲血作為識別標準。
  4. 雞蛋製品:如已煮熟的雞蛋。

禁止攜帶入境的食材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以下食材禁止攜帶入境:

  1. 野味
  2. 新鮮肉類
  3. 家禽
  4. 生蛋

攜帶上述食材入境而沒有相關衛生證明書或食物環境衛生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北上購物雖然方便,但攜帶食材回港時務必謹慎。建議購買前先了解相關規定,以免觸犯法例。如有疑問,可參考香港海關官方網站或諮詢相關部門,確保旅途愉快無憂。

圖片來源:小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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